组织部关于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政审流程的说明
其他说明:
1、关于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或代办人分发的说明
出国教师群体分为两类,一类是中共党员,一类是党外人员(群众和民主党派)。党外人员没有对应的教工党支部书记,而且教师群体信息变动相对较快。因而在技术层面,很难自动将出国教师归到某个支部(需要人工维护更新,工作量较大)。目前是由院系级党组织书记(或代办人)指定教工党支部书记。
2、关于为何不能由院系级党组织书记直接审批后,就进入等待市外办批件环节的说明
程序上要求教工党支部书记先签署意见,再由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审批。而且部分单位人员较多,也需要先由教工党支部书记提出意见。
3、国际交流处“上海市外办批件”工作联系人:李恺、张超,电话:62238351。
4、组织部因公政审工作联系人:张宗禧,电话:54344655、15121038934。
5、因公政审系统维护联系人:张瑾(信息办),62233081-206、18918799506,闫经理(技术公司),15601862120。